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1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江西炫尼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江西炫尼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1.没收违法生产的牙齿漂白剂(批号:191208,型号规格:XNS-HC10)5支; 2.并处货值金额8倍罚款,计人民币111120元。